滁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42 来源: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打印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标准,由具体六个方面组成,本报告将依照规定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年报”栏目中。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局网站共发布政务资讯564条,信息公开363条,全年局网站访问量达1230671次。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共收到89条留言,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2022年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更直观体现该项工作成果,积极与上级部门主动对接,计划开设固定栏目,用于总结归纳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及经验,展示辖区内各企业工作动态的同时也可进一步作为本市重要公共交通企业线上信息公开渠道汇总入口,便利群众查询浏览的同时也为信息公开工作更添光彩同时指导县市区编制公开目录,督促各单位完成栏目信息公开工作。

    2、依申请公开。我局组织专人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按照明确格式公开回复答复书,审慎公开发布内容,以此最大程度保证申请人的知情权。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无上年结转。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其他结果2件、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且尚未审结的2件。

    3、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积极推进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从而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同时严格信息公开时间,明确各项发布内容的有效性。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形成由局办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二级机构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以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充实、更新及时、突出重点,确保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本局业务种类将各发布栏目分类、组配。同时加强对微博、头条等各类新媒体阵地管理,滁州交通公众号全年浏览量累计超200万次,2022年我局按计划要求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2次在线访谈,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立交通服务热线平台高效率运行机制,开发完善交通在线投诉处理系统,实现网络快速转办、实时督办的闭环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2年我局“12328”平台全年共受理有效业务18163件,投诉举报限时办结率高达99.96%

    5、监督保障。2022年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围绕工作重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促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发展。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完善部门栏目信息,清晰掌握全局的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1

    行政强制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在该项工作中也存在些许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较多,自觉开展政务公开自查以及对局属单位抽查较少,完全依靠上级部门所提供的月度检测报告为整改依据,造成问题发现的不够及时。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重点工作为中心,有计划、分步骤地探索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深化完善本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理结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公开质量,保证公开时效,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更深一步发展。有效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及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发挥多渠道政务建设,积极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在上级部门领导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以群众关注热点为根本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发布范围、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正确引导政务公开舆情、推进重点领域发布,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程度落实到实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