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疫情防控期间
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滁交运〔2022〕17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住建交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发改服务〔2022〕118号),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滁州市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滁州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滁州市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
纾困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滁发改服务〔2022〕118号)(以下简称《政策》),为规范资金发放管理,遵循简洁、透明、高效、规范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纾困政策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市为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的货运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给予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给予执行防疫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500元误工补贴,车辆隔离期间每辆每天500元停运补贴。
二、申报程序
(一)纾困政策一
1. 支持对象。取得滁州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疫情期间为重点企业运输生产物资的货运企业。
2. 支持条件
(1)在疫情防控29.5期间完成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任务。
(2)重点企业以2021年度营收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作为参考,由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审核确认。
(3)生产物资范围:生产原材料、设备、重要生产配件、产成品。
3. 支持标准。给予承运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 申报流程
(1)运输企业为重点企业托运物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重点企业所在园区审核盖章。
(2)承运企业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提交《承运企业防疫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3)承运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经信、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承运企业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将补贴款项拨付至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由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拨付至承运企业账户。
5. 申报材料
(1)《货运企业防疫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防疫性采购支出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用品清单。
(3)运输合同复印件并由重点企业加盖公章。
(4)市经信部门出具的重点企业证明材料。
(5)《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纾困政策二
1. 支持对象。在疫情期间完成防疫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货运驾驶员及车辆。
2. 支持条件
(1)在疫情期间完成防疫应急保障运输任务。
(2)按防疫要求切实执行隔离措施。
(3)防疫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由具体任务指派部门审核确认。
3. 支持标准。给予执行防疫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500元误工补贴,车辆隔离期间每辆每天500元停运补贴。
4. 申报流程
(1)货运驾驶员参加防疫应急保障运输的证明材料,需经任务指派部门审核盖章。
(2)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由隔离指令发出部门(社区)确认并盖章。
(3)驾驶员所属运输企业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提交《驾驶员防疫任务隔离补贴申请表》(附件3)。
(4)运输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查通过后,报送所在地财政部门将补贴款项拨付至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由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拨付至运输企业账户,再由运输企业发放给货运驾驶员个人。
5. 申报材料
(1)货运驾驶员防疫应急保障运输行为证明(任务指派部门出具并盖章)。
(2)隔离证明(隔离指令发出部门出具并盖章)。
(3)隔离车辆停运证明(隔离期间车辆停运监控截图)。
(4)《货运驾驶员防疫任务隔离补贴申请表》(附件3)。
(5)《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附则
(一)各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各项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未按要求向驾驶员发放补贴的,予以追回,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对申请过相关补助的企业或个人不得重复申请重复发放。如国家、省、市出台同类的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补助时段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申报材料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一次性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实施细则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解释,相关补贴资金由受益地财政承担。
附件:1. 承运企业防疫政策资金申请表
2. 诚实信用承诺书
3. 货运驾驶员防疫任务隔离补贴申请表
附件1
承运企业防疫政策资金申请表
申请企业(签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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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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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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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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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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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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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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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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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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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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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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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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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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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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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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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享受补贴企业必须完成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任务,且在购买防疫物资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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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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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所在地的社区或园区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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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经信、财政联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本次滁州市疫情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资金补贴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滁州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货运驾驶员防疫任务隔离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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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姓名 |
身份证号 |
车牌号 |
任务内容(时间、地点、具体任务) |
联系电话 |
隔离日期 |
驾驶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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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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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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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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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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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执行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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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要求部门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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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