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水上交通和港口生产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9-12-31 16:58 作者: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市海事局 阅读: 字体【  


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市水上交通和港口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预防水上交通和港口生产事故发生。

加强预警预防,立足超前防范密切关注天气和水位的变化,切实加强对极端天气、枯水等突发性事件的研判和预防,及时发布气象航行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对达不到安全航行、作业条件的,及时采取停航、停产制措施并及时组织专家评审,落实必要的人员、物资、设备保障,切实做到提前部署、超前预防、责任到人

狠抓隐患治理,筑牢安全防线。对辖区内港口码头、渡口渡船、涉水工程等不同部位,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设备适用、操作适当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不能及时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组织整改验收,实行帐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处。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隐患182项,目前已整改175项;重大隐患2项,已全部整改企业自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33项,已整改。

突出管控重点,增强监管实效。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的管控。切实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渡口渡船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严防超载、冒险航行等行为发生;严禁带病营运配足消防和救生设备;严禁船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同时,将辖区内二类渡口作为重中之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安全保障。二是突出重点企业的管控。切实加强内河水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的港口企业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问题导向,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停业。三是突出重点时段的监管。“主汛期”、“节假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宣传教育强意识、夯实责任促落实、督查检查增实效”等不同管理目标的实现,确保重点时段的安全。

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通过召开安全例会、开展督查检查、发隐患通报等不同方式,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同时,督促港航企业船舶经营人、乡镇政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的责任链、监管网,真正将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实处确保水上交通和港口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